|
第10條 湘潭市“兩型社會, , , , ”建設的分階段目標
1.近期建設目標
(1)“兩型社會”建設全面啟動;示范區建設取得積極進展,獲得局部突破;初步形成適應“兩型社會”建設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框架體系。
(2)產業結構逐步優化,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取得積極進展,“兩型”產業比重逐步提高。
(3)城鄉統籌發展取得階段性突破,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基本建立。
(4)區域協調發展的體制機制初步建立。
(5)重大生態、環保、基礎設施項目取得積極進展、部分獲得重大突破。
(5)全社會參與“兩型社會”建設的局面初步形成。
2.中期建設目標
(1)示范區建設取得全面突破,適應“兩型社會”建設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框架體系基本形成。
(2)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低端產業積極向高端產業轉變,高新技術產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生產性服務業取得重大發展,“兩型”產業占據支配地位。
(3)城鄉統籌發展取得全面突破,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框架體系全面建立,一體化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4)區域協調發展體制機制建立,特色鮮明、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主體功能區格局基本形成。
(5)重大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取得全面突破。
3.遠期建設目標
(1)建立起完善的“兩型社會”建設體制機制和政策框架體系,“兩型社會”發展模式全面形成,成為全國“兩型社會”建設的示范區。
(2)產業結構合理,三次產業協調發展,產業發展高端化,與長沙、株洲共同成為湖南的核心增長極。
(3)形成城鄉一體、區域協調、內外平衡、經濟社會同步、人與自然和諧的發展格局,成為具有國際品質的生態型、現代化宜居城市、“兩型”產業主導的工業強市、以湖湘文化與紅色文化旅游為主體的文化旅游名城。
第11條 湘潭市“兩型社會”建設的分項發展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