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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中心城區總體布局和用地規劃
第一節 用地發展方向和布局原則
第68條 城市用地總體發展方向
本次規劃城市建設用地主要向東、北發展,適度向西拓展。
第69條 用地布局原則
1.符合經濟發展的空間流向,為城市發展預留合理的空間。
2.符合生態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3.有利于城市交通和城市土地利用的協調發展。
4.注重城市用地的空間時序配置與彈性安排。
5.有利于城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開發和城市品質的提升。
6.符合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的要求。
第二節 規劃結構、功能布局
第70條 城市增長邊界
本次規劃湘潭市中心城區城市建設用地增長邊界為中心城區規劃范圍,即:南到湘江—漣水與湘潭縣城相望,西到西二環,東至株潭邊界,北到九華和昭山組團邊界,面積為220平方公里左右。
第71條 規劃結構和主要功能布局
1.規劃結構
中心城區總體上形成“一江兩岸,五片一中心”的組團式城市布局結構。一江指湘江生態功能軸;兩岸指湘江東、西兩岸;五片指河西舊城片區、羊牯-赤馬和萬樓新城片區、河東片區、雙馬片區和岳塘新城片區;一中心指城市中心區。
規劃以湘江為紐帶,串聯城市各個片區和城市中心區,共同形成功能完整、布局合理的城市空間格局。
2.主要功能布局
湘江西北,包括河西商業功能區和北部科教文化功能區為主的兩大功能區。
湘江東南,包括河東-岳塘現代商務功能區和下攝司-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園-雙馬工業園區為主的兩大功能區。
第72條 城市各片區和中心區規劃
1.河西舊城片區
規劃為城市副中心,突出城鎮的商業職能;完善市政、公建、綠化、廣場等設施,搬遷污染企業。河西舊城片規劃總用地為17平方公里,總人口為22萬人。
2.羊牯-赤馬和萬樓新城片區
羊牯-赤馬片區功能為文教、科研區,爭取建設成為湖南省教育科研副中心和產學研基地。萬樓新城以商貿、文化、居住等功能為主,規劃總用地為23平方公里,總人口為24萬人。
3.河東片區
建設環境優美的高品位河東生活功能區,改造提升下攝司重工業區,加強綠化美化;規劃建設高新技術創新園區;規劃加快推進湘江生態經濟帶的開發建設。規劃總用地為37平方公里,總人口為38萬人。
4.岳塘新城片(板塘鋪片區、竹埠港片區和東環新區)
規劃作為城市副中心之一,東環新區作為城市近期開發建設重點,整體打造生態宜居的湘潭東部新城。竹埠港逐步退出二產,有序推進,整治沿江濱江環境,優化形成綜合服務功能區。規劃總用地為21平方公里,總人口為21萬人。
5、雙馬片區
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的機電工業園區和倉儲物流園區。規劃總用地為12平方公里,總人口為5萬人。
6. 城市中心區
重點安排行政辦公、商務金融、商貿文化娛樂、體育休閑、配套濱水綠化環境建設和兩型住區建設。
第73條 重要用地功能調整
1.規劃調整現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用地為高新技術創新園區,雙馬片區規劃為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的工業園區;赤馬以南地區原工業用地調整為萬樓新城建設用地。
2.規劃湘黔線和湘鋼鐵路聯絡專用線沿線設置組團間綠化隔離帶。隔離帶寬度不少于200米,通過長潭西線高速公路強化湘潭大學城與岳麓大學城的交通聯系和交流。
3.原竹埠港新材料工業園逐步進行產業轉型,整治環境,實行生態化改造。
第三節 用地規劃
第74條 工業用地規劃原則
1.結合城市功能完善、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合理調整工業用地布局和用地比例。
2.搞好大型工業企業內部用地盤整,調整工業用地布局,提高工業用地的集約化程度。按照工業門類及產業鏈分工,組織相關工業向工業園區集中,為提高工業生產整體效率和協作水平提供空間支撐。
3.進行功能分區、避免對居住用地等用地的污染,在部分片區內部混合布局居住和工業用地,減少長距離的鐘擺式交通。
4.通過對小規模企業用地的整合和置換、逐步推進退二進三,優化城市的生活、工作環境。
第75條 工業用地規劃布局
1.規劃工業用地面積為 1905.3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17.19%,人均用地面積為17平方米左右。
2.中心城區新規劃工業區為三處:
改造下攝司重工業區為二類工業區。
現有國家級高新區的用地規劃為全市科技創新創業中心,雙馬機電工業園區規劃為高新技術產業區,規劃工業用地面積為821.45公頃;規劃羊牯-赤馬地區大學城科技園區為一類工業區,規劃工業用地面積為279.97公頃。
3.逐步搬遷河西舊城區內和河東城市中心區內的現狀零星工業企業。
4.馬家河地區的建材工業近期限制發展,遠期逐步取消,遠景恢復自然山林生態原貌。
第76條 倉儲物流用地規劃原則
1.充分發揮城市的物資集散功能,合理安排倉儲物流用地。
2.滿足城市安全防護要求,嚴禁在城區內部布置易燃易爆倉庫。
3.倉儲用地和物流用地采取統一布局、相互兼容的方式規劃布局。
4.區域性倉儲物流結合重要區域性交通基礎設施布局。
5.城市物資倉儲物流用地結合城市出入口和服務人群,分片布局在城市各主要出入口附近。
第77條 倉儲物流用地規劃布局
規劃建設荷塘生產性倉儲物流園區;雙馬物流配送中心;結合砂子嶺市場群建設面向西南部的商貿物流中心。改善現有倉儲的運輸條件,搬遷中心城區危險品倉庫。
規劃倉儲用地面積為515公頃,占城市建設用地的4.65%,人均用地面積為4.68平方米。
第78條 居住用地開發與住房發展策略
1.建立供求平衡的土地供給機制,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制定房地產業和住宅發展中長期規劃,引導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2.關注城市弱勢群體的居住需求,完善住房供應政策。合理確定高檔住房、普通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及廉租房的比例。
3.準確把握房地產市場的運行情況,根據消費者的需求不斷進行結構調整。
第79條 居住用地規劃布局原則
1.加強對中心城區居住用地的規劃與建設管理,進一步提高土地的集約利用水平;統籌新建住區與舊城改造,統一完善相關設施配套,提高住宅綜合開發水平;
2.推行居住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按比例配建學校托幼、生活超市、物業服務和停車設施等。
3.禁止在單位大院內零星建設住宅。
4.舊城區要改造完善社區系統,在保持傳統肌理和鄰里格局條件下,逐步改建舊城區住宅。實行房地產綜合開發模式,努力培育新興住宅市場。統籌安排城中村、舊城改造與中低收入階層保障性住房建設;
5.居住用地內不得安排對居住有影響的工業項目,現狀居住用地內影響生活環境質量的工業企業要逐步搬遷和改造。
6.合理調整居住用地比例,在住宅建設過程中充分體現湘潭的城市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