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365房產網整理訊 網友咨詢:你好,我父親2000年去世他名下留下一套54平米的房子當時由于我母親的緣故就一直沒有去辦理房屋過戶,2002年母親也去世了,辦理完母親的后事我就到外地工作去了,去年我才從外地回來現在我想把這套房子改成我的名字【我是獨生子】。請問我應該怎么去辦理才能把房產證上的名字改成我的,要交錢嗎?交多少怎么交? 還有就是需要一些什么證件?謝謝
湘潭房產局回復:您父母親已過世,應先辦理房屋繼承公證,取得繼承權公證書后,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繼承手續。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應提交下列資料:1、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2、繼承權公證書;3、房屋所有權證。應繳納的費用:房屋登記費80元/套(另:超過有關法規規定時間來申請權屬登記的,按規定登記的兩倍收取登記費);房屋測量費用分兩種情況請選擇:①、房屋分戶圖測量費1.2元/平方米、分丘圖利用費60元/幅;②、分層分戶平面圖利用費40元/幅、分丘圖利用費60元/幅;查詢驗證產權檔案費40元/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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