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華遠高價投標北京兩處包含保障房項目的地塊,目前中標結果已經公布,華遠一個也沒中。華遠當家人任志強
近日發博文說,保障房項目在評標方面設立了類似“貿易保護”的特殊門檻,使得以前沒有開發過保障房項目的房企處于競爭劣勢。他還抱怨,華遠本想多花幾個億躋身其中,可是“門票”太貴了。
據悉,這兩幅包含保障房地塊的出讓標書中明確規定:評標中是否承擔或開發過保障性住房是評標的重要條件之一,占有一定比例的分數及一定比例的印象分數。“這就等于為這兩塊地的招標設置了一道硬性的門檻,沒有承擔或建設過保障性住房的企業或者被擋在大門外,或者必須用其他的條件分數來彌補這些你必然會丟掉的分數,否則你就無法在評標中獲勝并中標。”任志強表示,華遠高價投標正是為了彌補因“先天不足”而丟失的評標分數。
從更長遠的看,任志強是想用幾億元的高價購買一張保障房準入的“門票”,先用一次性的價格損失換取第一次建設保障性住房的經歷,以便為今后的投標打下一個公平競爭的基礎。然而,事與愿違,但任志強表示這個結果“也是在預料之中。”
令人奇怪的是,相關部門為什么要專門設立這樣一道門檻,將更多的企業排除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大門之外呢?難道不應打開大門歡迎所有的企業參與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嗎?任志強說:“所有設定的門檻都無疑是一種類似于貿易保護的非市場化工具,就像在設備采購時、貿易進出口時設置一道特殊要求,以便將更多的競爭者排除在大門之外一樣。”
事實上,華遠自2003年實行土地招拍掛制度以來,不管是出最高價還是中間價都顆粒無收,加之又沒能力去用天價的方式舉牌,因此在土地公開出讓市場沒有中過一次標。難怪任志強連發四問:“沒干過保障房的企業就建不了保障房嗎?歷史上開發商配建安居、康居類保障房的經歷不算嗎?什么時候政府出臺過正式的文件要求開發商還必須取得一個建保障住房的資格審定?保障性住房的質量與設計標準會比商品房的要求更高或是技術標準更高嗎?”
有業內人士表示,表面看來公平的投標已變成了一種無奈的游戲,北京中服地塊的投標門檻在炮轟中被粉碎了,而其他投標中的“地雷”仍存在。
更多房產新聞請進湘潭房產網(http://xt.fangyuan365.com)